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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地户籍在北京申请律师执业的新政策
根据首都律师行业发展的实际需求,为完善首都律师行业优秀人才引进机制,积极为北京市引进紧缺的法律服务人才,我中心和北京市律师协会签订了合作协议。凡拟在我中心存放人事档案的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近两年即2010年(含)以后大学毕业的; 3.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或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在海外教育机构取得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下载并如实填写《北京双高人才登记表(法律专业)》(相关表格和填表说明详见附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邮箱:bjsglawyer@163.com(各类证书复印件请扫描为电子版,附件不超过2MB,邮件主题请注明:《登记表》—实习律师—姓名—单位)等待审核。北京双高人才发展中心将在五个工作日之内以邮件和短信形式通知申请人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申请人请按照“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委托人事代理流程”办理相关存档手续。 因电话繁忙和工作程序要求,填写中的问题请尽量在北京双高人才发展中心网站人事代理业务律师档案服务相关问题解答栏目中留言或邮件咨询,我们将及时予以解答和回复。 附件: 1、《北京双高人才登记表(法律专业)》(点击下载) 2、《北京双高人才登记表(法律专业)填表说明》(点击下载) 北京双高人才发展中心 咨询电话:010-57803831,57803832
北京双高人才发展中心与北京市律师协会签订合作协议 为落实北京市“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积极为北京市引进紧缺的法律服务人才,促进律师行业人才流动的良性循环,近日,北京双高人才发展中心与北京市律师协会签订了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根据首都律师行业发展的实际需求,逐步完善首都律师行业优秀人才引进机制,进一步将律师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融入北京市“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北京双高人才发展中心将根据律师行业优秀人才引进的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完善法律专业人才档案接转的相关工作流程,提高律师人事档案的管理水平。 http://beijinglawyers.org.cn/cac/3519.htm
北京市律师协会与北京双高人才发展中心签订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13-04-01 16:30:17 作者:北京市律师协会 为认真贯彻《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纲要(2010—2020)》和《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落实北京市“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进一步发展壮大适应国家法治进程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首都律师队伍,近日,北京市律师协会与北京双高人才发展中心签订了合作协议。 协议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双方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进一步将律师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融入北京市“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之中;二是根据首都律师行业发展的实际需求,逐步完善首都律师行业优秀人才引进机制,促进律师行业人才流动的良性循环;三是认真落实北京市提出的“十二五”期间打造世界高端人才聚集之都的总体目标,积极为北京市引进紧缺的法律服务人才;四是根据律师行业优秀人才引进的需要,按照有关规定逐步完善人事档案接转的相关程序和标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律师人事档案管理的服务水平。 详细内容请登录北京双高人才发展中心网站(北京公招网http://www.bjgongzhao.com/ViewPubArticle.do?id=126319)“人事代理”板块查阅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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